清朝公主都是格格吗?评判标准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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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很多剧名带“格格”的清宫剧影响,人们以为清朝皇帝的女儿,就叫格格。实际上这是误解,满语中的“gege”,本意只是指有钱人家未出嫁的小姐。后金时,规定不管是皇太极或是其他贝勒的女儿,统称为格格,但只是非正式叫法。清崇德元年(1636年),后金改国号为清,向中原制度靠拢。格格们有了正式的叫法,就是公主。
而格格,在清定国号后,就成了高阶层女性的代称,但不一定只有爱新觉罗的女人才可以用。比如著名的苏麻喇姑,就被内务府称为“gege”。还有一类女人也可以称为格格,就是王爷家的侍妾。王府里最高贵的女人无疑是福晋,以下是侧福晋、庶福晋,之后才是格格。这样的“gege”,有一个非常著名的人物——乾隆生母孝圣宪皇后,就是在各种清宫剧不断串场的那个老佛爷。孝圣宪皇后在13岁入雍和宫,成了四阿哥胤禛的“gege”。
公主可以是格格,格格不一定是公主。
清朝的公主,和阿哥一样,都是有等级的。阿哥分为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、贝子。公主有两个等级:如果生母是皇后,作为嫡出的女儿,可称为固伦公主。固伦的意思是,天下、尊贵。嫔妃所生的女儿,则称为级别较固伦公主低一等的和硕公主。
当然这只是纸面上的约束。如果皇帝喜欢某个庶出女儿,也可以提高她的级别。比如乾隆帝的女儿、著名的十公主——和珅的儿媳妇。十公主的母亲汪妃级别不高,可乾隆帝特别喜欢十公主,曾说你如果是男儿身,天下就是你的。至于十公主原有的和硕公主等级,晋为固伦公主,还不是乾隆帝一句话的事吗?
公主以下的宗女,也有不同的等级。如果是亲王的女儿,称为汉化的郡主,满语则称“和硕格格”。比如清朝唯一的皇太子胤礽,如果他能顺利继位,他的女儿就是公主。可惜他没那个命,只能当个理亲王。作为理亲王的女儿,就只能称“和硕格格”。胤礽的儿子弘晳,降为郡王后,他的女儿只能称为县主,满语称“多罗格格”。弘晳继承其父的理亲王爵位,他的女儿则称为“和硕格格”。
如果是贝勒的女儿,也被称为“多罗格格”,但汉化的名,却是比县主要低一等的县君。贝子的女儿,汉化的名,也称为县君,可满语却称为“固山格格”。如果某个阿哥连贝子都没捞到,最多当个镇国公或辅国公,他的女儿则称为乡君,满语统称为格格。
以上说的这些,只是母亲是嫡福晋的情况。如果母亲是侧福晋或更低级别,等级依例要递减。
级别不一样,经济待遇自然也不同。如果是固伦公主,年薪400两,年给米400斛。而她的丈夫,级别也跟着老婆走。公主是固伦公主,丈夫就是固伦额驸,年薪280两。和硕公主与和硕额驸的年薪分别是300两、255两。郡主和郡主额驸的年薪分别是250两、230两,以下省。
这还是格格们留京的情况。清朝推行的是满蒙和亲政策,大量公主被嫁到蒙古各部。清朝入关前就注重满蒙联姻,共有27名爱新觉罗家的宗室女子被送到蒙古各部。入关后,嫁到蒙古的各种格格们多达403人。
由于蒙古的经济条件和气候条件不如京城,嫁到蒙古各部的公主,俸禄要高于留京的公主。
比如身份最尊贵的固伦公主,年俸达到1千两,和硕公主身份较低,只有200两。而她们的丈夫,都是各部王爷、王子,并不是缺钱,所以给的不多。比如固伦额驸只有300两,和硕额驸和妻子的年俸相同,都是200两。
就公主本人而言,她当然想留在繁华的京城,谁愿意大老远去蒙古高原?如果留京,她死后,她的坟墓是可以不受丈夫级别限制,而直接称为公主陵寝的。换言之,不是妻子死后和丈夫葬在一起,而是丈夫死后和妻子葬在一起。在北京城,有很多这样的公主陵寝。最有名的,无疑是复兴门外的那个公主坟。这里埋的是嘉庆帝的两个女儿:庄静固伦公主、庄敬和硕公主。而这两个级别不同的公主之所以埋在一起,是因为她们在嘉庆十六年(1811年)一前一后去世,相隔只有两个月。